研究生会物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17 查看次数:
第一条 研究生会日常办公及各项活动中所使用、购置的物资均为研究生会财产,由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 各部门如需借用研究生会物品,需提出填写《办公室物资借用申请表》,由所在部门出具借条并由负责人签名,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借出,使用完毕应尽快归还,如有丢失、损坏视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第三条 各部门如因需要购入新物资,须提前向主席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后须凭正式发票到研究生学院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 必须爱护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