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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职责
发布时间:2015-11-13  查看次数:
研究生学院职责
研究生学院是学校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落实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参与制订和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研究生教育改革,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3、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及实施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5、负责组织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督导和考核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
6、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
7、负责研究生培养与培养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8、负责学位授予及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工作。
9、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0、负责研究生的党团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各项活动。
11、参与研究生教育经费的分配,负责研究生培养经费的管理。
12、承担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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