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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28  查看次数:
 

第一章  量化细则

本细则按百分制予以评定,共分七个部分

1、例会(15分)

每双周四晚7点准时召开研究生会例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研究生会例会与会人员包括主席团、部长、副部长,旷会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凡是旷会、请假人员在会后应向其他与会人员了解会议内容,影响工作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各部负责。本项由办公室评定,主席团审核。

2、计划总结等材料上交(15分)

每学期策划、总结和月计划及总结、量化及所要求的个大型活动总结应按时上交办公室,一式两份。每项每推迟一天扣2分,不交一次扣10分,内容不全面、不认真者扣14分。总结计划、量化管理报告以每月27日下午430为准,28日下午530以后上交扣8分。本项目由办公室评定,主席团审核。

每次活动做好参加人员记录,(有必要的话)并对参加人员在活动中表现予以评定,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交予办公室,以便综合素质测评时备案加分。

3、部门日常工作(20分)

根据校研究生会反馈的信息和院研究生会的意见给予25分。结合本部门特色创造性开展活动者加510分。办公室综合评定,主席团审核。

建议干部自觉参与研究生处办公室值日,并积极协助工作。在值日中表现优秀者加5分。征求研究生处老师及领导意见,办公室评定,主席团审核。

4、工作配合(10分)

积极配合研究生会其他部门工作,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承担任务,并按效果好坏,酌情额外加分,不积极配合者酌情扣分。办公室评定,主席团审核。

5、干事培养(10分)

每年招新完后对录取干事进行注册登记,每月进行优秀干事评选,具体方式是:由部门推荐,并附材料,详细介绍该干事事迹及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每月评选5个,对获得优秀干事的部门给于510分加分,由主席团例会表扬并在准许其参加该月的最后一次例会。对其他未获得优秀干事的但对干事培养成果显著的部门分别给与5分以下加分,对干事培养不利的部门相应扣分,对学期末干事仍然表现积极的部门予以25分加分。对获得3次以上优秀干事称号的干事,在研究生会部级调整时可直接参加老师及领导面试。

6、建议与批评(10分)

每月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给予35分的奖励。本项目由主席团审核评定。

7、宣传工作(20分)

对本部门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即组织活动没有对活动提交宣传材料的,活动材料未能及时上交相关部门的,每次扣5分,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主席申请缓交。对本部门活动进行新颖的途径报道宣传的,每次加5分。对在校内各媒体上刊登活动报道的每次加5分,对在校外各媒体上刊登本部门活动报道的,每次加10分,加满为止。

第二章   

第一条:考核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或工作突出的部员均有资格获得奖励。

第二条:奖励的种类

优秀干部奖:适用于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干部;

突出贡献奖:限授予为研究生会工作作出重大贡献且成绩显著的干事。

通报表扬:用于表彰在某项重要或艰巨工作中,顺利完成任务的干部、部员。

第三条:本会所有奖励事项均建议载入个人档案。

第三章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受处分:

1、例会累计迟到二次或旷到一次(毫无原因)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迟到超过三次或旷到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

2、部门工作开展不力,效率不高或工作就积极性不高且警告一次无效,予以劝退。

第五条:本人受校级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一律开除。

第六条:所有处分均以墙报或文件的形式发生。

第四章   

第七条:本考核制度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制定的,且为试行办法。办公室为考核制度的具体操作部门,若对此制度或其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书面材料上报办公室,但最终裁定权为主席团。

第八条:部员的考评由各部门根据办法有关条款自行规定,奖惩事项由各部门提议,报办公室核实后,予以办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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