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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4  查看次数:
全体2020级研究生:
依据《河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冀财教〔2017〕13号)《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冀中医研〔2017〕8号)《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冀中医研〔2017〕1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学院、财务处相关人员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评审程序,切实做好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三、参评对象
2020级博、硕士研究生。
四、奖励比例与金额
1.一等奖学金(总人数5%)。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8000元。
2.二等奖学金(总人数15%)。博士研究生每人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4000元。
3.三等奖学金(总人数30%)。博士研究生每人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000元。
推免生按一等奖学金认定,不计入各单位计算基数。
五、评审办法
(一)奖励名额

学历

层次

培养单位

(专业类别)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博士

/

2

6

12

硕士

基础医学院

1

4

8

中西医结合学院

2

7

14

针灸推拿学院

1

2

4

药学院

2+1(推免生)

6

13

护理学院

1+2(推免生)

3

6

中医专硕

9+4(推免生)

26

51

总计

25

54

108

(二)评审内容
以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作为依据,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博士研究生:成绩=英语初试成绩×50%+专业基础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20%;
2.学硕、中药专硕及护理专硕研究生:成绩=英语初试成绩×40%+政治初试成绩×40%+专业综合初试成绩÷3×20%;
3.中医专硕研究生:成绩=总成绩÷5;
(二)评审程序
1.自愿参评的研究生填写《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2份),经导师同意后,于11月18日(周三)16:00前交至研究生学院。
2.研究生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及等级。
3.评定完成后,按标准及时发放。
联系电话:0311-89926750
联 系 人:李葆林
监督电话:0311-89926813
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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