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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住培基地招生,待遇优,录用容易,欢迎社会人报考!
发布时间:2026-04-30  查看次数:
 一、待遇(每月基本待遇7220元,享受餐补、保险、公积金,科室有单独奖励)

二、“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及其他待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20)34 )文件精神, 医院贯彻落实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 “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2.外地学员提供免费住宿。

3.提供冬夏工作服各 套。

4.提供免费体检。

5.补齐外单位委派学员基本工资与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 工资水平( 岗位工资)的差额。

6.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 年版)》 实施培训,保障住培培训质量。

三、2026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

 

四、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培训对象( 已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 劳动合同的人员,以下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 (未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以下称社会人),须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和各自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事业,思想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收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执业医师 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须具备执业助 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单位人须为已在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的人员。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

1.应为 2020 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 专业(指临床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 业生。

2.招收对象报考类别( 临床医学)应与毕业专业类别一致。

3.单位人报考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报名时须提供委派单 位“介绍信”;系统填报的培训专业( 限 1 个)、培训基地( 限 个)志愿等信息须与 “介绍信”一致。

4.社会人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培训基地与培训专业组 合志愿限报 个。

5.2026 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 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单位人身份报考,无需提供单位

“介绍信”。

6.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医学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读专业学位、科学 学位研究生;被基地录取后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之日起, 截止 2026 8 31  日,未满 3 年者。

五、招收程序

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4 16  8:00-29  17:30,招收对象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 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 http://39.145.8.9:9889/,先进行“学员注 册”,注册后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志愿。

二)资格初审

57  -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第一志愿为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的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秀山院区行政楼404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

初审材料:

1.个人签名的《2026 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  科医生培训招收考试报名表》(报名完成后,从平台直接打印) 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 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毕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单位人提供)。

注:2-4 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报省级审核。

三)资格复审

5 11 -12  日,省住培事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确 定参加考试人员。

四)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全省统一组织,采用手机考试模式(操作指南见 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考试类别分为临床医 学的考试内容主要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学综合考试大纲 部分,重点考核医学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及其临床应用,考试 总题量在 200 题左右,时长为 150 分钟。考试地点设置在有关 培训基地医院,具体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523日上午9:00-11:30

准考证打印时间:5 18 -23  日,考生登录安徽省住院 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打印。

五)考试录取

遵循 “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 的原则,依据参 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确定录取培训对象。基地 医院或相应专业未完成招收计划,将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 剂录取;调剂录取优先满足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急 需紧缺专业需求。如仍未完成招收计划,则视具体情况进行补 录招收。

六)公示报到

招收工作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录取结果。

培训基地接到录取人员正式名单后,及时向培训对象通知 报到时间和相关要求。培训对象报到工作原则上于8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于91日启动,培训时间自培训启动之日起算,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助的依据。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相关证明向培训基地医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按照自行退出培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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