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优势
人才队伍
主要分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3个层次。
科技领军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除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当选发达国家院士的专家;
⑵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
⑶全国创新争先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
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或者相当水平团队的带头人;
⑸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⑹发表引领本领域前沿方向、具有国际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 作者;
⑺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首席专家或者技术负责人;
⑻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
⑼担任国际学术组织理事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负责人;
⑽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学科拔尖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除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⑵省(部)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
⑶中国青年科技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
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等基金项目的获得者;
⑸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⑹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⑺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核心骨干;
⑻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各大系统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
⑼担任国际学术组织委员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副理事长以上职务;
⑽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青年科技英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除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人选;
⑵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
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或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
⑸省(部)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⑹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国内优秀博士后人才;
⑺在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⑻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青年骨干。
特招引进对象入伍,按照军队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入伍有关规定执行。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的,除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文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⑴安家补助费。每名科技领军人才税前最高100万元、每名学科拔尖人才税前最高80万元、每名青年科技英才税前最高60万元,具体数额协议确定。
⑵科研启动费。每名科技领军人才一次性最高500万元、每名学科拔尖人才最高300万元、每名青年科技英才最高200万元,具体数额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⑶按照相关政策享受住房保障和医疗保障。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军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学历条件:主要是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4周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麻醉学(专业学位)、外科学(普通外科方向、骨科方向、显微外科方向、泌尿外科方向、神经外科方向、心血管胸外科方向)、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呼吸系病)
⑴功勋荣誉。根据《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关规定,为党、国家和军队作出突出贡献的军官,依法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包括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以及纪念章。
⑵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基本津贴和特殊津贴补贴。享受医疗岗位等级津贴和绩效津贴、课时费、防暑降温费、通信费、探亲路费、奖励工资等福利待遇,入职年薪约为15万元(如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租房补助、家属福利待遇补贴等,年收入约为30余万元),随个人成长进步逐步提升。
⑶住房保障。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入职时每月约3000元),购买、建造、大修产权住房时,可一次性支取并按月随工资发放;为符合规定条件军人家庭提供住用的公寓住房(入职时标准为72-92平方米),无法保障家庭公寓住房的,根据当地住房平均租金发放租房补助费(入职时每月约3200元);退休后在安置地可享受安置住房,个人与部队按份共有产权。
⑷家属待遇。军官配偶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每月500元);与配偶两地分居的,享受两地分居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未就读军队幼儿园的6周岁以下子女享受保教补助(每个子女每月500元);父母年满60周岁享受赡养补助(每月600元)。
⑸随军落户。配偶户籍不在青岛市的,可随军落户青岛市;在原籍有工作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由政府安排工作;配偶未就业的,可申请随军未就业补助费(每月约1400元),配偶社保由军队缴纳。
⑹子女入学。适龄幼儿可免费入读军队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国家相应优待政策。
⑺医疗保障。军官在军队医院免费医疗,定期组织体检;未成年子女及符合条件的配偶享受免费医疗,父母及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
⑻探亲休假。除公休假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还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约20-45天)。因工作原因未休满个人应休假期天数的,可按政策享受未休假经济补偿。
⑼退役安置。军官服役达到规定年限后,可申请退出现役,安置落户到青岛市。安置形式包括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和复员,并享受相应待遇。
联系人:赵干事
联系方式:0532-518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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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对象
直接引进,适用于选拔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
招录条件
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对象主要是:①医疗专业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青年科技英才;②主持、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以及相应等级奖励,或者学术技术水平处于本专业领域国内前沿的;③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以及相应学位,且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高端科研机构取得医疗专业高级职称的;④“双一流”建设高校医学相关门类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直接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主要是祖传师授的中医学人才等具有独门绝技的专业人才。
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总体与相同资历、相应岗位现役军官大体相当。军队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实行绩效工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最高年薪近百万。允许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2.社保待遇。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和职业年金。各项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负责出资缴纳,不扣个人工资。
3.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住房货币补助待遇。
4.医疗保障。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医疗补助和医疗保健政策,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先优待,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5.落户办理。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户政策。
6.普惠福利。
①休假。文职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均高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院校工作或学习的,按规定享受寒假、暑假。
②福利待遇。享受交通、物业、通信、子女教育、夫妻两地分居等补贴补助和城市交通、旅游参观等地方拥军政策,在困难救济、子女入托、看望慰问、健康体检等方面参照现役军官有关标准执行。
③学历升级。鼓励文职人员在岗参加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的学历升级教育,对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可以按照军事职业教育有关规定给予学费补助。
④出国(境)管理。文职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因私出国(境)。根据科技创新发展和职业能力拓展需要,优秀文职人员可以公派出国(境)参加科研教育交流活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招录对象
招录条件
2.学历条件:
①报考人员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②报考护理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3.资格条件:
①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4.身体条件:
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
①报考九级文员至十二级文员、专业技术十一级至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岁;②报考七级、八级文员、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岁。
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要求及报名信息以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81rc.mil.cn或http://81rc.81.cn)发布为准,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
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总体与相同资历、相应岗位现役军官大体相当。军队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实行绩效工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最高年薪近百万。允许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2.社保待遇。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和职业年金。各项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负责出资缴纳,不扣个人工资。
3.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住房货币补助待遇。
4.医疗保障。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医疗补助和医疗保健政策,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先优待,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5.落户办理。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户政策。
6.普惠福利。
①休假。文职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均高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院校工作或学习的,按规定享受寒假、暑假。
②福利待遇。享受交通、物业、通信、子女教育、夫妻两地分居等补贴补助和城市交通、旅游参观等地方拥军政策,在困难救济、子女入托、看望慰问、健康体检等方面参照现役军官有关标准执行。
③学历升级。鼓励文职人员在岗参加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的学历升级教育,对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可以按照军事职业教育有关规定给予学费补助。
④出国(境)管理。文职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因私出国(境)。根据科技创新发展和职业能力拓展需要,优秀文职人员可以公派出国(境)参加科研教育交流活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招录对象
招录条件
除招聘计划明确的详细条件外,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符合军队相关工作人员政治考核条件;
⑶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应聘后勤类岗位的,首次聘用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⑸符合军队相关工作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要求及报名信息以“海军第九七一医院”公众号发布为准,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
待遇保障
联系人:赵干事
温馨提示
医院常态化接受所有人员政策咨询,常态化接收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简历投递,博士人才引进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欢迎广大青年才俊踊跃报名。
重要申明
海军第971医院各职各类人员引进计划由医院统一制定并发布于官方网站,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假冒、假借医院名义进行招聘的个人和组织将严肃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给医院声誉造成影响的,一经发现将联合公安机关追查到底。请广大应聘者注意甄别信息真伪,切莫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