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2024-2025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2级全体研究生: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及《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冀中医研〔2017〕8号)《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冀中医研〔2017〕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2级研究生2024-2025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评审程序,杜绝弄虚作假。
取得正式学籍并已注册的2022级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我校现有在校研究生2022级423人,依据《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具有参评资格研究生共421人(见附件1)。
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5%;二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15%;三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30%。
奖励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其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组长由方朝义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学院党委书记卢翠荣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人员、纪检工作人员、财务处负责人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
(二)评审工作分工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由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科研秘书(教务处/科教科(部)负责同志)、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办法。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工作具体办法电子扫描版(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须在4月25日16:00前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评审。
各评审委员会按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办法和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学院汇总各单位评审结果,召开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二级单位推荐的获奖人选进行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各评审委员会汇总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和公示等情况)、获奖研究生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截止时间为5月12日17: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1-89926750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