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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查看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2022级、2023级研究生:
为考核与评价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年鉴定办法》(冀中医研〔2018〕1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工作要求如下:
一、鉴定内容
(一)政治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活动等。
(二)纪律道德方面: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爱护公物,爱岗敬业,讲礼貌,讲卫生。
(三)学习工作方面: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刻苦学习的精神,科研态度严谨,临床工作认真。学习纪律,学习效果和成绩,完成培养任务情况。
(四)参加社会活动方面:积极参加学校、科室、班级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他人服务。承担社会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
(五)身体状况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与体育活动。身心健康状况。
二、鉴定方法
(一)由个人根据学年鉴定内容及要求,如实撰写个人总结,找出优点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进行自我鉴定。
(二)以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组织研究生针对日常学习、工作表现进行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由导师写出评语,教研室或科室进行审核。
(三)由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按学号顺序汇总《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登记表》,1127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存入本人档案。
三、鉴定要求
每位研究生必须按要求进行学年鉴定。鉴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以便改正缺点,发扬优点,完善提高。防止敷衍了事,千篇一律。
 
 
        研究生学院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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