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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关于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查看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2023届研究生:
按照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工作进程安排,即将进入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依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科学制定答辩工作方案,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毕业研究生的学业指导,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确保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时间安排
根据2023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进度安排,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于5月31日前完成,线下方式进行。
三、答辩类型
(一)公开答辩
1.博士毕业生学位论文公开答辩: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按照10%的比例抽取参加公开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抽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请2023届博士毕业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公开答辩: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实施。
各二级单位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参加公开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人员确定过程务必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各二级单位需组织参加公开答辩的硕士生人数如下:
二级培养单位
2023届预计毕业
硕士生人数
公开答辩硕士生人数(低限)
基础医学院
24
2
中西医结合学院
48
3
针灸推拿学院
14
1
药学院
44
3
护理学院
21
2
第一附属医院
147
8
石家庄市中医院
7
1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17
1
硕士研究生公开答辩人员确定后,需及时向研究生公布。公开答辩信息需提前3天报研究生学院并在网页发布。报送模板见附件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公开答辩工作,发挥好公开答辩的示范作用。
(二)普通答辩
除公开答辩研究生外,其他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由二级单位统筹组织实施。
四、工作流程
严格按照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进行。
(一)答辩材料的提交与审批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培养任务,成绩合格,学位论文通过双匿名评审后,可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答辩申请。
1.材料准备
(1)学位论文PDF版。申请人按照盲审专家意见修改完成、经导师同意后提交;
(2)学位论文汇报PPT(不需提交);
(3)《河北中医学院盲审后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PDF版;
(4)二级培养单位审批通过的《答辩申请书》PDF版;
(5)《学位申请登记表》WORD版。
(6)经与导师商议草拟的《答辩决议书》WORD版(格式见附件2)。
2.材料提交与审批
研究生务必于答辩前3天将上述答辩材料提交或发送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须将论文及时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
(二)答辩流程
1.组建答辩委员会。根据《河北中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求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由5-7名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校外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名。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由校外专家担任。专业学位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须至少包括2名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人员担任。
(2)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
由5名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其中河北中医学院直属单位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由正高级职称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至少应包括2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秘书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人员担任。
(3)答辩过程中,对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束后,将答辩会的图片、音频等资料一同交至二级培养单位汇总、备案。
2.答辩组织
(1)组织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秘书、答辩人及其导师等。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导师介绍研究生基本情况,包括简历、课程考试成绩、论文完成情况;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还应介绍研究生的实践训练情况。
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工作。博士研究生30-40分钟,硕士研究生20-25分钟。
答辩委员会成员与参会人员质询提问,答辩研究生回答问题,答辩秘书作详细记录。
答辩委员会成员合议。研究生与参会人员(包括导师)回避;答辩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方式在《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评分表》(附件3)上打分,并作出决议。
答辩研究生、导师重新入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定答辩成绩为“及格”以上等次,且平均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视为答辩通过。
(3)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三)学位论文终稿与毕业相关档案材料提交
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按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及二级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于6月2日前交二级培养单位,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系统。电子版终稿提交后不予退回(上传前务必严格审查)。各二级培养单位须在6月8日前,将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清单见附件4)交至研究生学院。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认真谋划,积极协调,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
2.答辩委员会的专家组成及答辩程序须严格按照《河北中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坚持学术标准,保证答辩过程公开、公正,确保答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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