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15 查看次数:
河北中医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信息
单位代码:14432
单位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招生电话:0311—89926535
研究生学院网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邮编:050091
选拔方式
1.推荐免试(含“5+3”转段):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者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初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生转段工作与推荐免试工作同时进行,相关要求另行发布。
2.全国统一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招生计划和学制
我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30名(含推免生、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转段学生),学制3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8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5.报考各学科的专业背景要求:
(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的考生,除符合1-4条要求之外,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应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正在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已经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再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符合1-4条要求之外,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的《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的文件规定,须为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3)报考其他学科的专业背景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招生目录中的备注项。
6.凡跨学科门类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7.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截止后1周内,将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外,其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我校各专业招收推免生和接收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转段学生的情况,参见推免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试及调剂安排,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按照国家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8000元/年/人,专业型硕士7000元/年/人。
2.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
(2)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注重公平,资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
(3)助研、助管津贴。注重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能力训练和培养,并适当发挥对生活学习的资助作用。
(4)其他政策。我校通过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吸纳社会资助、推荐实践岗位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其他
1.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体检各项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网上查询。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相关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