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
通 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2〕7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进各学科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途径,构建覆盖全面、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相关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三)注意事项
1.与思想政治专业相关学科不能申报;
2.省级示范课、案例(库)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只能选其一申报;
3.仍有省级示范课、案例(库)、课程思政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培养单位初评、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择优上报的程序进行。各二级培养单位须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完成项目初评。
(一)个人申请
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4)、《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5),提交至所在二级培养单位。
(二)二级培养单位初评
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项目初评,并于2022年10月27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yjsxypyb0311@163.com;纸质版申报书(1份)报研究生学院。
要求报送材料真实有效、分类清晰、整齐美观。
(三)专家评审
2022年10月31日前,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的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8个)及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
(四)网上公示
评审结果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上报材料
2022年11月7日前,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至河北省学位办。
四、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接受省教育厅和我校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经费使用、项目进展、建设效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一)立项备案
1.通过省级立项的建设项目,由省教育厅下发文件,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对于立项的示范课程项目,省级财政拟对每门课程项目补助专项建设经费2万元,学校配套1万元;对于立项的教学研究中心,省级财政拟给予建设经费4万元,经费使用与管理参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2.通过校级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学校下发文件,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学校对每门课程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经费使用与管理参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和我校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与验收,视情况予以调整,对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取消。
(三)项目验收。建设周期结束后,省学位办和我校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优秀、具有示范性作用的项目,给予进一步重点支持。
(四)共建共享。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资源对省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免费开放。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资源对各二级培养单位免费开放。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3 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