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
关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及进展汇报的通知
关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及进展汇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查看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函〔2024〕9号)(附件1)、《关于实施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15〕2号)(附件2)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5年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读全日制统招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休学者除外),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每人限报1项。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以博士研究生为主,适当考虑条件特别突出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研究课题具有显著创新性,要与学位论文课题研究相关。
2.申请人所在课题组及指导教师具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具备项目实施完成的技术平台。
3.前期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三)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院根据各二级培养单位在读全日制统招研究生人数确定名额分配(附件3)。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提交电子版至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校内申报采取线下方式,省级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系统方式。
2.培养单位初审。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于2024年9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汇总并提交至研究生学院:
(1)实施方案纸质版一份(盖二级培养单位公章),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xypyb0311@163.com;
(2)推荐项目的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份(盖二级培养单位公章),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xypyb0311@163.com;
(3)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电子版(WORD格式,以“项目名称+博士/硕士+项目负责人姓名+导师姓名”格式命名),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yjsxypyb0311@163.com。
3.学校复审。研究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二级培养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评分,推荐前15名申报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确定最终省级资助项目。未获省级资助的项目确定为校级项目。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经费资助金额:省级博士研究生A类项目资助2-3万元/项,B类项目资助1-2万元/项;省级硕士研究生A类项目资助0.5-1万元/项,B类项目资助0.3-0.5万元/项;校级博士研究生项目资助1.0万元/项,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0.6万元/项。
2.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进展情况报告,完成时提交结题报告。
3.项目经费仅限用于与本项目相关的耗材等费用支出,研究生学院负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4.经费报销流程参照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的管理规定执行。
5.省级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材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二、2024年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2024年获批的省级、校级立项资助研究项目汇报中期进展情况,中期进展情况报告书(附件6)纸质版1份,由二级培养单位于2024年9月9日前汇总后提交研究生学院(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xypyb0311@163.com)。
研究生学院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