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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研究生进入科室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查看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各位导师、2023级各有关专业研究生:

2023级研究生第一学期公共课、选修课的学习及考核均已结束。除已进入各规培基地的中医专硕外,其他2023级博、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期开始即进入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和科室继续培养,进一步完成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学习,并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科研、专业技能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科室后,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指导研究生合理地制定培养计划,按要求填写《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表》(附件1),提交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汇总,2024年3月1日前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2.二级培养单位应按照《河北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教学任务》(冀中医研〔2023〕7号)要求,在第二学期为本单位研究生安排专业基础课的授课及考核;导师(组)指导研究生进行专业课学习,可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讨论会、读书汇报会等方式,成绩由导师(组)进行评定。由导师(组)讲授的专业课的考核情况须在《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专业课考核成绩表》中详细记录。

3.各二级培养单位及导师(组)合理安排并指导研究生进行相应的临床、实践训练。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将相应内容记录在《实践能力训练记录及考核手册》中。

4.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密切关注研究生思想动态、心理健康,监督其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学习及完成情况,并安排好其专业课学习、实践训练、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撰写等各项工作。导师应按期安排与研究生的会面指导,并在《研究生培养指导过程记录手册》中详细记录。

5.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请假在1周以内的,由导师批准;1周以上的,由导师签署意见,经二级培养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6.二级培养单位应做好学生注册相关工作。开学1周内由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到二级培养单位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的,必须提前向二级培养单位请假,返校时应持相关证明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注册。

 

进入科室研究生名单(按学科专业划分)已下达,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提前安排研究生进入科室相关事宜。


附件1 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附件2 2023级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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