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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科室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查看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各位导师、2023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23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公共课、选修课、研究生院统一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的集中学习及考核已结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需进入二级培养单位(规培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完成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的学习、专业技能训练及科研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科室后,研究生导师应严格遵照《河北中医药大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与《2023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附件1)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按要求填写《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表》(附件2),提交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汇总,2023年10月30日前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一份至研究生学院备案。
2.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执行标准请参照《2023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二级培养单位应在第一学年内为研究生开设专业基础课并组织考核,总计3-4学分(18学时计1学分)。专业基础课一般以一级学科为基础,侧重本学科的共同基础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实验技术等方面。
(2)导师(组)应在第一学年内为研究生讲授专业课,共计4学分(18学时计1学分)。课程一般以二级学科为基础,深化、细化学科知识,能体现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讨论会、读书汇报会等方式。考核可采取撰写学术论文等方式,成绩由导师(组)进行评定。
3.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和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安排好其专业课学习、临床实践训练、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撰写等各项工作,按期安排与研究生的会面指导,并在《研究生培养指导过程记录手册》中详细记载。
4.严格考勤制度,请假在一周以内的,由导师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导师签署意见,经二级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5.开学一周内由本人持研究生证到二级培养单位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的,必须提前向二级培养单位请假,返校时应当持相关证明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进入科室研究生名单(附件3)已下达,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提前安排研究生进入科室相关事宜。
 
                          

                                                             研究生学院   

                                                            2023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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