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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11-20  查看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模式,吸引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博士研究生生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校2021年开展“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一部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及类型

1.“申请-核制”招生类型为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2.2021年“申请-核制”博士招生计划总数为5(见下表)“申请-核制”录取人员占用2021年博士招生计划,如录取人数不足5人,则剩余指标纳入学校整体招生计划统筹使用。

 

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blob.png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习年限: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优良,诚实守信。

2.心理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为正高级职称专家,另一名为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二)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本科专业须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之一,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且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临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目前从事临床工作。

(四)业绩条件

5年(20169月1日至今)以第1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SCI论文至少1篇;或以第1作者/通讯作者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至少2篇。

SCI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CSCD论文须见刊。多人合作完成同一篇论文仅可供一人本次申请使用。

(五)英语水平

申请人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或取得国家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2.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分或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如申请人“英语水平”为大学英语四级,“业绩条件”须满足“以第1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SCI论文至少1”)。

3.新TOEFL成绩≥90分。

4.新GRE成绩≥305分。

5.雅思成绩(A 类)≥6.0 分。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学历学位条件、临床资格条件、业绩条件与英语水平条件。

注: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我校须全脱产,并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全脱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具备申请条件者,由本人在2020年11月3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申请-考核制”报名系统中报名,并在12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学院。接受邮寄。

申请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封面及目录格式见附件1),打印件和复印件统一为A4纸。

1.申请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注明 “用于申请河北中医学院博士研究生”)。

3.《河北中医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报名系统填写完毕后导出打印)。“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为申请人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3)。

5.专家推荐书(附件4)。 

6.定向生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7.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9.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届生由所在规培医院开具正在规培证明。

10.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11.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12.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往届硕士生提供学位论文全文

13. SCI论文的检索报告原件;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复印件(在中国知网可查)。

14.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其他可证明业绩水平的材料。

以上材料,不论申请人是否录取,均不予退还。

(二)缴费。

报名费160/人(冀价行费[2013]35号文件),在报名系统中按提示缴纳。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材料初审。研究生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

(四)材料复审。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的审核小组,由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导师代表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不打分、不排序,符合条件、复审通过的申请人,经公示后无异议,均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

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需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1.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5以上(含5相同或相近专业博士生导师(含所报考的导师)组成,设秘书1人(需单独设立),负责全程记录考核过程。

2.考核程序。

1申请人采用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为20-2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专业背景、英语水平、临床经历、科研经历(含硕士研究生阶段科研情况)、成果介绍等。

2)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提问。综合考核申请人的身心健康情况、应变能力、外语水平、临床思维、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培养潜能。每位申请人答辩时间不少于25分钟。

3)打分。专家根据申请人汇报、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3.成绩评定

专家组每位成员按百分制分别给申请人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具备录取资格

(六)录取。

在报考同一位导师的申请人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确定为拟录取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再次报名和确认,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学院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等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按照相关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人。

(二)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

2.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注重公平,资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

3.助研、助管津贴。注重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能力训练和培养,并适当发挥对生活学习的资助作用;

4.其他政策。学校通过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吸纳社会资助、推荐实践岗位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11—89926535     联系人:蔡乐

研究生学院网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邮编:050091


 

八、其他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任一环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全社会监督。

(三)本简章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附件2:专家推荐书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定向) 
附件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5:封面及目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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